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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3年9月26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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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三聚氰胺假奶粉事件不会再发生了吗?来看看今天这些可怜的“大头娃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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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永兴县有这么一批“大头娃娃”,颅骨突出,眼睛凹陷,皮肤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部和躯体很不协调,而且他们还时不时自己拍打自己的头部,看着都心疼。
经体检,发现这些孩子普遍缺乏维生素D、发育迟缓,诊断为佝偻病。原来,这些孩子都食用同一品牌的奶粉,牌子叫倍氨敏,从外形看根本不像奶粉,而像油漆或别的化合物。
据家长陈女士回忆,他们都是经医生推荐来这里购买的。医生说他们的孩子营养不良,对奶粉吸收不好,而且有过敏现象,因此推荐他们到隔壁药房购买一款固体奶。
家长陈女士来到这家药房,导购极力推荐这款叫倍氨敏的固体奶。由于很多家长都没见过这款奶粉,有人也提出过质疑:“这是饮料还是奶粉啊?”
导购员非常热情地解说道:“倍氨敏奶粉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是吃这种奶粉。”
陈女士看了奶粉成分说明,写着:蛋白固体医疗,找来找去都没看到奶粉二字。
导购连忙解释道:“蛋白固体饮料就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高科技产品,还是进口的呢!”
陈女士看了一下价格:才400克这么一小罐就要300元,比一些进口品牌奶粉都贵。但为了孩子,还是花了三千多元买了十多罐回去。这位陈女士一个月工资才两千多,可见够舍得了。
吃了两罐后,陈女士发现并没有效果,而且孩子体质更加虚弱,夜里经常哭闹,厌食,头部明显有些肿胀。
陈女士把这些情况反馈给药店,准备停用,但遭到了爱婴坊母婴店导购员的劝阻,声称是家长给孩子喝的量不够,甚至要家长加大服用量。 于是又买了几罐回去,后来,孩子竟然变成大头娃娃了,家长直接崩溃。这位发现与自己相同遭遇的还有很多,于是他们联合起来像有关部门反映,一起假奶粉事件又浮出了水面。
在举报帖子上,他们指名道姓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某医生开的 " 处方 "是从医院便民药店购买“特医奶粉”,也就是这款固体奶粉。
调查时,医生一直否认推荐过,并称那药店是私立的,跟医院没关系。核实后,原来,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从山东梵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舒儿呔氨基酸营养配方粉等产品,通过湖南博瑞药业有限公司将产品进入郴州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内的便民药店对病患销售,以 " 固体饮料 " 充当 " 婴幼儿配方奶粉 " 。
经检验,这款倍氨敏的固体饮料根本不是奶粉,而是无乳糖深度水解蛋白二合一配方粉,主要成分主要是糖、植物蛋白、蛋白质以及一些其他的添加剂,孩子长期喝下去,对身体危害影响很大。
目前因大头娃娃上访的家长有十多位,还有一些家长陆续带孩子去医院体检。郴州市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涉事的几家店铺全部被查。
但是医院及推荐医生是否被查还没有得到确切消息。不管怎样,医生推荐假奶粉确实有点黑,这其中难道就没有利益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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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启玉律侠在律侠普法发文评论此事: 婴儿的父母都是经医生推荐购买的。按医生的说法是孩子营养不良,对奶粉过敏,吸收不好,于是推荐购买倍氨敏固体奶,案发后,涉案医生否认推荐过。
经科学检验,倍氨敏固体饮料不是奶粉,而是无乳糖深度水解蛋白二合一配方粉,主要成分主要是糖、植物蛋白、蛋白质以及一些其他的添加剂,孩子长期喝下去,对身体危害影响很大。
这是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以来最严重的又一次婴幼儿奶粉事件。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后,公司被罚四千多万,高俊杰被判处死缓,保留一条性命。
应该说,死缓也算是很严厉的惩罚手段了,但是死缓还是不同于死刑,威慑力还是很小,甚至给其他违法经营者一个信号,无论经营性犯罪造成多么恶劣的后果,法律都不会要他们的命。
于是有的不法经营者铤而走险,轻视违法成本,投机概率机会,不出事可以获得巨额利润,出事了也就是二三十年的牢狱之灾。
湖南郴州奶粉事件,不能否认与三鹿奶粉的判罚结果有一定联系。
我认为,要想实现社会秩序稳定,对待重大恶性犯罪,必须发挥极刑的威慑力。
极刑就是指死刑。
下面结合最近一些热点事件来说说针对哪些凶犯必须适用极刑,如果说的不对,接受批评和讨论。
1、强奸幼女特别是强奸多名幼女的恶性犯罪。河南人大代表赵智勇强奸14名幼女被判处死刑,百姓拍手称快。我认为,在强奸犯中,和幼女发生关系的强奸犯必须适用死刑,以保护儿童健康成长,让不法之徒再不敢在女童身上打主意。
2、贩卖儿童特别以此为职业的恶性犯罪。贩卖儿童是对人性的漠视和侮辱,把人视同商品,危害社会公序良俗和家庭稳定,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应当处以极刑,以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通过法律的威慑力减少和杜绝贩卖儿童的犯罪。
3、危害婴幼儿健康的食品经营者恶性经营犯罪。最典型的就是三鹿奶粉和郴州奶粉商,为了挣昧良心钱,置中国儿童的安全不顾,对国家、社会、家庭造成严重伤害,我认为,对首恶者必须动用极刑,杀一儆百,杜绝此类犯罪性经营行为。
4、为违法经营者提供保护的受贿公务人员。每一个具有严重危害的违法者背后都有一个保护伞,他们没有社会责任心,为了个人利益而陷国家和社会安全不顾,属于大恶根源,对达到群众难以接受的涉案数目的犯罪人员,应当适用极刑。如果受贿7个亿都不判死刑,老百姓谁还相信法律呢?
法律一软弱,人民就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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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爷在人格志发文称“大头娃娃不能仅是一个轮回”:
2019年7月,因食用“舒儿呔”产生大头娃娃。
2020年5月,因食用“倍氨敏”造成娃娃大头。
当年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中,公布过45种不合格奶粉名单,第32位,名叫“三鹿”。
不过,这个庞大奶粉巨头侥幸逃脱那次大头娃娃事件的惩罚。几年后,它倒在“结石婴儿”身上。
那是2008年5月,三鹿卷起了一场三聚氰胺风暴,让举国哗然。
如今,十余年时光已过。
当年的大头娃娃和结石婴儿已经长大。时间在他们身上种下的毒,却依然在制造新的伤害。
当普通人在过度利己主义驱动之下,彼此踩踏的手段不断升级,残脑、反智、野蛮也正在变成工具。
当张文宏说一句“早餐不要喝粥”,都要被贴上“卖国贼”“汉奸”“崇洋媚外”“反对派专家”的标签。
当papi酱晒个娃,因为孩子随了父亲姓胡,就被斥骂为“独立女性人设瞬间崩塌”的“婚驴”。
当哪怕是说一句“我觉得今天北京有点热”,都很可能会被推进一万种粪坑。
我们的每一句话,也就会变成驮着盲人的瞎马,随时将你拽进一片漆黑的泥沼。
此时此刻,当我们在谈论湖南郴州大头娃娃的时候又该说些什么?
我们又如何把诉求的追责问责,纳入到一个更为理性的表达环境?
普通人愿意接受这样所谓的负能量吗?
脑残反智者又将为大头娃娃的肇恶者提供怎样的保护?
在湖南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发生后,有一种声音在成为无数人的自觉认同:
面对这个结果,我欲哭无泪。
按照对逻辑学的粗浅研究,我得说,这样的陈述,带有脑残者指摘残脑者的强烈意味。
真不是知道,如果他们的孩子成为大头娃娃,他们会不会从装睡中醒来。
相信看着脑残者互殴,有人也一定会在暗处脸上笑得开出了狗尾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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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面对轮回的“大头娃娃”,何不动用极刑?
在举报帖子上,他们指名道姓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某医生开的 " 处方 "是从医院便民药店购买“特医奶粉”,也就是这款固体奶粉。
主要责任在于家长!因为他们听导购的片面之词,他们将固体饮料当奶粉喂养孩子,他们对产品质量缺乏一定判断!他们缺乏基本的科学认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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